女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竟辯「青光 - 機車

Table of Contents

女小跑步闖紅燈害騎士犁田 竟辯「青光眼無法辨識紅綠燈」
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local/20210603/7UPPZONRBVE3JP3T3ALRB2OXFE/

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去年4月在萬華區西門町鬧區闖紅燈穿越中華路,潘姓機車騎士為閃
避洪婦,緊急剎車失控摔倒滑行導致左鎖骨骨折、手腳多處受傷,洪婦挨告辯稱因眼疾無
法辨識紅綠燈,且她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,但台北地院認定洪婦闖紅燈害潘男摔車受傷,
仍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6萬元,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去年4月18日早上10時25分許洪婦從成都路走出西門町,竟小跑步闖紅燈橫越
中華路,此時,潘姓騎士騎機車經過該路口,眼見就要撞上洪婦,立刻緊急煞車閃避,結
果重心不穩,人、車失控倒地滑行,導致左鎖骨骨折、左手肘、前臂、左腰、左手第5指
、左大腿及左膝、右拇指等處挫傷,事後怒告洪婦過失傷害。

洪婦辯稱:「我穿越中華路斑馬線時,行人號誌是綠燈,且我因眼疾無法判斷是紅燈還是
綠燈,就算我誤判而闖越馬路,行人本來就有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,是潘姓騎士超速,
未禮讓行人,才會反應不及而自摔受傷」,她還強調,潘男在斑馬線3公尺前就看到她,
當時若適時煞停,就不會發生意外。

但法官認為,事故鑑定報告並未判斷潘姓騎士在行人穿越道3公尺前就看到洪婦,而依潘
男證述,他看到洪婦時,僅約2輛機車的距離,當時只能緊急煞車,不然會撞到洪婦。

另從潘男傷勢研判,與一般常速行進中倒地的傷勢無異,也沒有證據證明潘男當時超速,
何況洪婦的眼疾是青光眼,經雷射手術後雖有白內障、遠視併散光等情形,但沒有無法辨
識顏色的病症,因此不採信洪婦辯稱無法辨識紅綠燈的說詞,最後考量洪婦至今僅賠償潘
男機車修復費2250元,依過失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6萬元。可上訴。(張欽/
台北報導)


---

一直都覺得行人斑馬線闖紅燈有絕對路權沒有道理
這個案例是行人沒有受傷
假如行人受傷了
騎士大概也很難完全免責
五告衰


--

All Comments

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-06-05
西門町中華路超級大條耶!應該是雙向八線道吧,這樣都
敢闖的行人到底是不是想投胎啊?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-06-10
青光眼? 說色盲就算了,青光眼是視野會縮小吧
Jake avatarJake2021-06-15
24吋螢幕 變成平板 大手機 小手機螢幕的感覺
Puput avatarPuput2021-06-17
https://youtu.be/RxPL2W5JpFI
好好過馬路都這樣 沒有用「絕對路權」保護行人
只會死更多
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-06-19
現在一年死快500個行人
至於這個案例 闖紅燈的洪婦還是被判過失傷害
Mary avatarMary2021-06-20
闖紅燈本來就不該適用絕對路權吧
Kyle avatarKyle2021-06-20
重點在最後倒數第二段,不論是僅兩個車身距離還是 3 公尺
,這距離基本上難以反應。
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-06-24
綠燈有絕對路權還好說,闖紅燈?
Kumar avatarKumar2021-06-24
就算是白內障也是視力模糊下降 散光會出現滿天星
Kumar avatarKumar2021-06-28
是我就撞上去 有緩衝 我會比較不會受傷
George avatarGeorge2021-07-01
依照有遠視的說法 戴眼鏡一個燈 沒帶7個燈 紅燈也是變七
個喔 一個就知道要停了 何況是7個 而且散光沒眼鏡晚上
基本不敢出門
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-07-06
流浪狗天生色盲都會過馬路了 這人真的行動神主牌
Harry avatarHarry2021-07-07
五樓的拜託去檢舉,牠媽的超痛恨不禮讓行人的
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-07-11
連救護車都沒有絕對路權,給行人絕對路權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-07-16
可以去闖中山高
Ina avatarIna2021-07-18
行人只有過綠燈的行人穿越道有吧..?
不知道幾年前的記者在那邊謠傳
Erin avatarErin2021-07-22
闖紅燈沒注意來車 是過失責任啊XD
Annie avatarAnnie2021-07-26
闖紅燈就不要在那邊說你有路權,不然紅綠燈可以廢掉了
Kyle avatarKyle2021-07-26
所以綠燈走一半變紅燈 行人就喪失絕對路權???
James avatarJames2021-07-28
現在是行人害車輛肇事比較多還是車輛撞傷撞死行人比較多?
Delia avatarDelia2021-07-31
因為少數闖紅燈行人然後說去指責立法的意義
這思維很華喔
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-08-04
如果能證明行人闖紅燈導致駕駛沒有反應時間
Agnes avatarAgnes2021-08-07
駕駛也未必會被判過失傷害
Queena avatarQueena2021-08-11
狗不知道紅綠燈 都知道要看有無車過馬路了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-08-14
行人綠燈變紅燈的問題,車道不要馬上變綠燈,延遲時間給
行人走完就好,這容易解決
Megan avatarMegan2021-08-18
為什麼都要搞到互告,到法院被打臉,才願意賠錢啊?浪費大
家的時間,可能還要請律師,死都不承認自己有錯
Thomas avatarThomas2021-08-19
所以現在是闖紅燈的行人多到危害到汽車駕駛的安全了
所以才要把絕對路權改掉????
自己有上路都知道是闖紅燈的行人多還是不讓行人的車輛多
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-08-20
過失傷害成立的要件是能證明有「過失」
如果行人高速衝出來造成你沒有反應時間
怎麼會有「過失」?
Cara avatarCara2021-08-22
https://youtu.be/7vRHhvQ8KIg 舊有案例
闖紅燈行人為主要肇事責任
Annie avatarAnnie2021-08-24
法律不是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還有刑法以及其他法律。
這案子就行人闖紅燈害機車摔車有過失傷害
Queena avatarQueena2021-08-25
闖紅燈貪圖方便還可以跟綠轉紅案例相比,笑死人,那就
不用研究交通號誌時間跟設立人本交通設施,庇護島就是
穿越大馬路口停等用的,整天想要絕對路權,真的很華哦
,有個很台的說路口要行人退三步啦。
Puput avatarPuput2021-08-26
因為看過網上太多案例
Damian avatarDamian2021-08-30
所以之前遇到跑步穿越無斑馬線的阿姨,沒把煞車按死,
阿姨直接被撞飛 身體骨折一堆
Mason avatarMason2021-09-03
至少我沒摔車就好ccc
Wallis avatarWallis2021-09-05
絕對路權大概就鐵路吧 妳是火車嗎?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-09-07
笑死 我哪裡說不用研究行人時相跟庇護島?
問題是現在連斑馬線都畫不好了 還想廢除法律上的保護?
Cara avatarCara2021-09-09
自己來看台北市路口退縮人行道有達到標準嗎?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-09-13
道安規則第103條2項只有講行人穿越道上需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
Edwina avatarEdwina2021-09-14
移動式神主牌.....想死不要拉人一起好嗎....
Leila avatarLeila2021-09-15
一年被車輛撞死的行人有明確的數字統計
Olivia avatarOlivia2021-09-20
所以到底有多少件行人闖紅燈導致的事故?
Olga avatarOlga2021-09-24
阿是有找過幾件法院判決書來看看嗎?
人撞車案件增加你要拿出數據呀
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-09-24
絕對路權是規避風險跟責任義務的藉口,就算全年撞死行
人件數多,也不該提倡絕對路權,車撞人是車的問題,給
人絕對路權反而造成人撞車的案件增加,兩件因果關係不
Lydia avatarLydia2021-09-25
自己慢慢找啦,你自己都說沒幾件,那給絕對路權幹麻?
能保護到什麼安全?如果是車撞人,走斑馬線,那就是車
的問題啊,這有需要絕對路權?這件案例就是拿著絕對路
權當免死金牌啊
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-09-26
吵著要廢除的人不找資料 有這麼爽的事?XDDDDDDDDD
道安規則103條存在很久耶
Olga avatarOlga2021-09-27
另外我國在交通事故刑民事都不是採絕對路權來判定肇責
常見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判定也並非直行車完全免責
這種事故案例比闖紅燈行人更常見
Hedy avatarHedy2021-09-29
這個要不要一起討論看看?
Gary avatarGary2021-09-29
闖紅燈就是垃圾,死好
Edith avatarEdith2021-09-30
還有目前用行政罰鍰跟道安規則保護行人都還有將近500個死亡
Kumar avatarKumar2021-10-05
猜測行人受傷就會判罰駕駛的依據在哪裡
Kelly avatarKelly2021-10-09
不是全有全無的話 不要只從新聞事件判斷法官心證
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-10-13
所以絕對路權也只是認為出事以後可以還給行人公道而已
Kelly avatarKelly2021-10-17
不是嗎?當下汽機車不當駕駛可以保護行人?你也說罰則
就在那裡,那件數有變少?現在提倡人本交通設施就是影
響駕駛行為來保護行人,比提倡絕對路權還有用。
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-10-21
行人友善的交通措施當然該做
但看不出原本的法條有刪除的必要
Adele avatarAdele2021-10-22
把道安規則103拿掉 行人連事後的補救措施都沒了耶
Hazel avatarHazel2021-10-24
沒辦法分辨顏色總會看圖案吧 說謊不打草稿
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-10-25
可惜不是遇到砂石車,看你今天還有辦法在這裡狡辯?
Isla avatarIsla2021-10-25
拿掉真的沒有不好,這要多面向來看,任何有絕對路權這
件事情,是造成駕駛人或行人行為偏差的根本,「我直線
最大、我行人最大」,依交通狀況來決定風險跟責任才是
重點,不能讓用路人免除判斷風險跟責任的問題
Oliver avatarOliver2021-10-29
我能理解你的想法,因為現況交通就是這麼遭,法律保障
要有,但「絕對路權」要有退場的時候,法都沒有問題,
是人會曲解法,反而造成不當交通用路行為,很少人會去
正視
Doris avatarDoris2021-10-30
機車仔路口不減速 死好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-11-01
違規在先還談什麼路權
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-11-05
還以為機車掛在紅綠燈上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-11-07
綠燈幹嘛減速?要減速不就怕一堆不看號誌的違規仔衝
出來?
Poppy avatarPoppy2021-11-08
絕對路權x 優先路權o
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-11-09
這個案例根本103條後遺症,沒把遵守交通規則當前提
Connor avatarConnor2021-11-12
強調寫進去,結果就有用路行人以為自己在斑馬線是
帝王,這樣根本增加交通事故機率。
Yedda avatarYedda2021-11-12
在路上很多根本不看號誌的,騎過去都膽戰心驚
Mary avatarMary2021-11-13
大家都認知到行人最大的時候 就沒這問題囉
Jack avatarJack2021-11-15
就跟你不會去跟火車搶路權一樣XD
Emma avatarEmma2021-11-19
你會反駁 就代表你不認為行人有最大的路權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-11-20
變成哲學問題了
Tracy avatarTracy2021-11-23
103條存在很久 說會增加事故機率的可以拿出數據嗎?
現行政府公開資訊沒辦法查詢事故的肇事責任誰大
Elma avatarElma2021-11-23
好笑,婦人不要闖紅燈。不就沒問題了?闖紅燈害人
受傷,還一堆理由
Bennie avatarBennie2021-11-25
所以有其他來源的數據請引用出來看看
Faithe avatarFaithe2021-11-28
其實法官沒有必要檢視她的就醫紀錄
Agatha avatarAgatha2021-12-02
學校是沒教綠燈行紅燈停嗎?
Ina avatarIna2021-12-03
考駕照一樣有考經行穿道要停讓行人
結果一堆駕駛上路以後馬上忘記
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-12-08
火車戰車>4輪以上大車>4輪小車>動力二輪>行人
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-12-12
看到越上面越要閃
Delia avatarDelia2021-12-17
閃號誌燈的行穿道說有絕對路權就算了,闖燈的誰能防?
沒看過真三寶嗎,呵呵
Ethan avatarEthan2021-12-19
特別去查了道安103,根本是說就算行人闖紅燈你也要停
下來讓他欸,明顯有問題啊
護航這條有點誇張
Donna avatarDonna2021-12-22
上路沒看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好意思到處講 XDDDDDDDD
Ida avatarIda2021-12-24
這條根本不用護航啊 車本這麼嚴重的交通環境有人鳥這條?
Erin avatarErin2021-12-25
三寶拉基
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-12-26
真的北爛 就是看道過不去才小跑步要闖吧 如果真的無法
分辨顏色應該更謹慎才是
Kumar avatarKumar2021-12-30
闖紅燈的行人不應該無責任
因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-01-03
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罰的好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-01-04
https://i.imgur.com/xDc0N46.jpg 這行人摔在在斑馬線旁邊
Andrew avatarAndrew2022-01-06
笑死 綠燈不用減速 駕照用雞腿換的嗎
過路口 就是要減速 很難懂嗎
Puput avatarPuput2022-01-11
看到是檢討遵守交通規則的人,就不要你是下個受害者
Connor avatarConnor2022-01-12
犁田只要2250?
Daniel avatarDaniel2022-01-15
法官又發明新見解了是嗎 帝王條款不帝王了
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-01-20
刑法傷害罪那個是在公三小 找不到判決書的人
好意思講刑法
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-01-22
躲避稽查闖紅燈被撞死的直接被檢察官不起訴打臉耶
Queena avatarQueena2022-01-23
行人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條件是要沒有燈號
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-01-25
有行人號誌的路口走斑馬線就不是無敵了 一堆人不知
Cara avatarCara2022-01-27
https://youtu.be/SAuO2YhjImI 影片早就準備好了 再辯啊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-01-30
說不合理的人吵半天要別人幫你找判決書 巨嬰嗎???
Mason avatarMason2022-01-31
沒有走斑馬線哪來的「闖紅燈」?你還好嗎?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-01-31
欸奇怪 關鍵字那麼明顯不Google一下還硬要辯
Queena avatarQueena2022-02-03
事實就是闖紅燈的行人在民刑法上沒有帝王條款啦
引用別人的話就是你有看過被撞死的帝王?
Eden avatarEden2022-02-07
如果103條真的被濫用,108年增修也沒有把所謂的帝王條款
拿掉,甚至增加對視障者的保障
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-02-09
腦補半天說沒有駕駛無責 結果舉不出實例 ZZZZ
Mason avatarMason2022-02-14
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濫用:胡亂的過度使用
所以103條到底被誰?被多少案例的胡亂過多使用???
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-02-15
把數據提出來看嘛?看到底有沒有達到所謂的「過度使用」
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-02-16
沒看過實例你拿來的證據說沒有駕駛無責啊? 笑死

所以就是我「覺得」不合理 然後拿不出數據跟證據?
Olivia avatarOlivia2022-02-16
修法的方向就打臉你了 交通部會有數據
如果真的達到被濫用與不合理方向 早就修掉了
Mia avatarMia2022-02-18
不會加入保護視障者的修訂
Emma avatarEmma2022-02-21
一下說沒閒功夫統計 然後拿現實案例給你看又理由一堆
真的很好笑
Thomas avatarThomas2022-02-22
因為你不懂這條法規的出發點才會自己幻想他不合理啊^^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-02-26
被案例打臉很痛喔? 開始強辯詭辯了
交通案件這麼多 但是你連數據跟案例都拿不出來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-02-26
都用案例打你臉了 還拿不出來?
繼續睜眼說瞎話啊
Brianna avatarBrianna2022-02-27
一下說沒有駕駛免責 就有2020年的案例打臉
然後繼續跳針說不是走在斑馬線上
然後又被影片打臉
開始自說自話說103條會被濫用 結果沒有數據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-03-03
找實務上的過失傷害判決給你看了 你也拿不出反例
Oliver avatarOliver2022-03-07
挖靠 不斷找證據跟案例給你 某人什麼都拿不出來
只能一直編輯
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-03-12
但是你一個案例都拿不出來耶^^
Enid avatarEnid2022-03-14
一下說判決書很多你無法整理 一下說交通案件這麼多
Gary avatarGary2022-03-16
最後甚麼都沒有 甚 麼 都 沒 有
你要不要解釋一下既然這條不合理 108年還拿來保護視障者?
答不出來的就無視 然後詭辯跳針
Freda avatarFreda2022-03-21
「既然法規有不合理 當然就要修正」你說的嘛
Kyle avatarKyle2022-03-24
要你去請立委修法 又開始理由一堆
看一下有法律專業又關心交通的立委會怎麼評論103條嘛
Brianna avatarBrianna2022-03-26
沒有證據自己先說「沒有任何行人斑馬線闖紅燈駕駛免責」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-03-31
被案例打臉又開始狂跳針 煽動大家情緒講得慷慨激昂
最後說
「跟我的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 我何必花力氣去找立委陳情」
Lily avatarLily2022-03-31
以上總結 我看這種層級的討論 不會有什麼結果了 你加油
Daniel avatarDaniel2022-04-05
折案例大概就行人沒受傷才會這樣判吧
Doris avatarDoris2022-04-06
如果有專業的立法 就不會有這麼多本國專屬法規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-04-07
詭異的專屬法規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-04-09
end
Hazel avatarHazel2022-04-14
大絕怎麼還沒人放?你跟我吵沒用,你去跟ooo說啊